主業團的監督及監督團本身—正如所有教會領域—直屬教廷之下,即羅馬教宗及協助他處理教區和監督團事務的主教部。
主業團的監督由教宗任命。監督團的章程中,提供了遴選監督的程序,其中包括了監督團信友的參與,為能選出最合適的司鐸。然後教宗或許會任命該監督為主教。因監督在聖統制中的牧民使命,任命他為主教,雖非必要,卻又非常適切。首兩任的監督—歐華路主教及蔡浩偉主教—正是如此。
『每天提醒自己的責任是成聖。成為一個聖人,它不是做些希奇古怪的事情:它是每天內在生活之奮鬥和大丈夫氣慨完成所必須的,止於至善。』(聖施禮華《鍊爐》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