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的信(2015年8月)

在這個主業團為家庭祈求的聖母年,監督思考父母親在指引子女感情生活的關鍵角色。

邦不隆那,2015年8月1日

我摯愛的孩子們,願耶穌為我看守我的兒女們!

聖母蒙召升天這節日令八月中旬輝煌燦爛。這天在慶祝聖母完全地回應天主恩寵的同時,也是一個等待著我們的幸福形象,如果我們忠誠地回應自己的基督徒召叫。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指出:「教會在聖母身上已經達到她那無玷無瑕的完美地步(弗5:27),基督的信徒們卻仍在努力克服罪惡,增進聖德;因此,他們仰望瑪利亞,她是照耀整個特選團體的聖德表率。」[1]

即將展開的八月份,還有其他使我們喜樂滿滿的瑪利亞紀念日。明天,8月2日,是天使之后慶節;8月5日,是聖母大殿奉獻紀念日,我們憶及榮福童貞女是天主之母。最後,在8月22日,我們慶祝聖母受加冕成為所有受造物之后(聖母元后)慶節。翌日,8月23日,是聖施禮華在心中聽到:「讓我們懷著依恃之心,走近光榮的寶座,走近至聖榮福瑪利亞,以獲得仁慈。」Adeamus cum fiducia ad thronum gloriæ, ut misericordiam consequamur 的日子。

這些節日也邀請我們思考,天主已為我們在天堂預備好永恆的住處。當我們忠貞地追隨天主為我們每一個人所計劃的道路,我們獲得光榮的靈魂和肉身將會居住在那裡。明白世上有數不清的途徑,可帶領我們通往榮福。

主,我們的天主,召叫大多數的人藉由婚姻生活聖化自己。但也有許多人有獨身的召叫,好能專心服務教會和人靈,indiviso corde [2]。然而,不論是透過婚姻或獨身,總是一個聖召,天主召喚每一個人。

早在1930年代,聖施禮華已這麼深信的傳道。在那些日子,成聖的召喚被解讀為專指司鐸和那些選擇修會生活的人。然而,我們父親在他教導和神修指導青年人時,堅持地說:「因為我說你有『結婚的聖召』,你覺得好笑嗎?那麼,你正是有這個聖召。」[3]

要把孩子教養好,必須給他們適當的準備,使他們可以自由地選擇任何一條能夠領他們到天主那裡的道路,而這任務正落在父母身上。教會一直強調父母不能把這責任轉移給別人。教宗庇護十一世譴責這個弊端「有人居然主張在青年教育極應慎重的貞操問題上,亦實行自然主義。」[4] 還有,聖若望保祿二世在其「家庭團體」勸諭中重申:「愛的教育,如自我奉獻,也是父母給予子女…不可少的前題。面對此使人的『性』極度地降為日常瑣事的文化,又因為將性解釋成並生活成變質的和貧乏的方式,使性僅與肉體和自私快樂相連。」[5] 家長們在履行他們的職責時,應慎重顧及依天主的肖像與模樣所造的人的尊嚴。

「這樣說來,潔德的教育是絕對重要的,因為它是發展一個人真正成熟的德行,它使他或她能尊重並促進肉體的『結合意義』。確實,教友父母在分辨天主召喚的標記時,要特別注意並關心貞潔或獨身的教育,視之為自我奉獻的最高形式,自我奉獻也正是人類『性』的真正意義。」[6]

的確,在某些情況下,父母可以也應該徵求一些受過健全培育的人的意見,但主動性和責任是永遠屬於父母的。他們不應猶豫或害怕談及這些題目。這是我特別向那些被天主召叫度婚姻生活的主業團信友和協助人說的。以超性和人性的愛心、溫和的、有風度的,你會留意到出現在孩子心中的問題,即時敏銳地採取行動,並要依靠祈禱的力量。

聖施禮華建議父母應認真親切的,用孩子能理解的例子,與他們談論生命的起源。「在任何惹人生厭的男孩或心思扭曲的女孩告訴你的孩子有關生命的話題之前,你應該告訴他們你和你的丈夫的關係。在天主的臨在中,精心細緻地告訴他們,他們會想擁抱你,並說:『媽媽,你真好。爸爸也真好,我們的主天主有多好啊!祂賜給你們這種力量,把我們帶入世界!這真是何等美妙!』但千萬不要對他們講送子鳥(鸛)的故事。

他們需要知道真相,在適當的時間,從父親或母親的口中聽到真相。不是從小學裡,也不是從中學裡,教會從來不希望是這樣,這對孩子也沒有好處!不可把孩子像動物般看待,他們是天主的子女!也是你的孩子。他們每一個都比珍貴的寶石更有價值,你要用不同的方式,根據他們心理和生理發展的不同階段,對待每一個孩子。」[7] 視野要廣闊,對那些天主沒有賜給他們子女的夫婦,也要以言教和身教,幫助捍衛貞潔這奇妙的德性。

我提醒你們,天主召叫大部分的人度婚姻生活。為準備這一步,訂婚的時期是相當重要的。《天主教教理》指出青年人有責任和權利選擇他們的職業和生活方式,它更進一步指出:「他們應在對父母的信任關係中,肩負起這新的責任,樂意徵求和尊重父母的意見及忠告。父母則應該避免,在選擇職業或在物色配偶的事上,強迫自己的子女。然而,這種克制,並不妨礙父母向子女提供正確的見解,尤其當子女正在考慮建立一個家的時候。」[8]

我們的創辦人建議訂婚時期不宜過長,只需有足夠時間讓雙方充分瞭解彼此,並確保愛情的存在,隨後更能繼續增長。同時,他們必須以節德和自我控制遵守天主誡命的要求。「道德觀不能改變,就如信德一樣是不能改變。道德觀屬於基督留給教會的真理寶庫,任何人都不許碰它!以後的世世代代,寶庫依然和開始時一模一樣。[9]

不幸的是,在這領域,錯謬的思想和行為已傳開來,與自然律和天主法律(divine positive law)直接抵觸。幾個月前,教宗方濟各在一個公開接見中,解釋了一些教會的傳統訓導。其中他還特別提出:「男女之間愛的盟約,共同生活的盟約不是逢場作戲,因此不能在短期内締結。沒有特快婚姻:需要在愛上下功夫,需要行走。男女之間愛的盟約需要經過學習和磨練。」[10] 他務實地補充說:「有人希望能馬上得到一切,然後在遇到第一個困難(或第一個機會)時,便在一切事上屈服。」[11]

如果父母關心孩子的身體和靈修生活發展,他們更容易注意到子女何時需要適當的提示或指導。同時,他們需要認識到子女有可能得到莊嚴的召喚,為天主和人靈服務,而作獨身的奉獻。假如父母被這召喚嚇到,並極力反對這個選擇,他們表現出,耶穌基督的精神尚未深入他們的心靈中,他們對「基督宗教」的認知相當膚淺。明顯地,他們應該在天主的臨在中深思熟慮這事,如果不妥協的話,他們應該改變自己的態度。我認為,只有鍾愛獨身途徑的人,方能更深刻地瞭解健全婚姻的偉大之處。

我要回到在這信的開端所談及的。因著天主的旨意,聖施禮華是宣講在各種生活條件中成聖的決定性先驅,。他經常重複,自己以司祭的雙手祝福已婚夫婦的愛情,因為「結婚的雙方,都是婚姻聖事的施行者和實材。一如麵餅和酒是聖體聖事中的實材。所以,我喜歡歌頌聖潔之愛的歌曲,因為我從中發現,人性之愛與天主之愛,交織在一起。不過,我一向也這樣講:追求使徒獨身的人,並非是那些不懂愛情,或不珍視愛情的孤男寡女。恰恰相反,他們的生活,只能用『天主之愛』(我要用大寫來強調『愛』這個字)來解釋。這『愛』,即是基督徒聖召的精髓之所在。

充分理解婚姻聖召的價值,與認識『為愛天國』而守獨身的更高價值,不是互相矛盾的(瑪19:12)。我深信任何力求了解、接受和熱愛教會訓導的教友,只要他了解、接受和熱愛自己的個人聖召,懷著信德付諸實踐的話,必然會明白: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

所以,一個在婚姻狀況下力求聖化自己,並認識婚姻聖召偉大意義的教友,必然對遵行使徒獨身的人,有著自發的特殊尊敬和深厚感情。如果在他的孩子中,由於天主聖寵的激勵,也要走上為天國而守獨身的道路,他必然會由衷地感到喜樂,並且更近一歩熱愛自己的婚姻聖召。因為,他的婚姻聖召,允許他把人性之愛的果實,奉獻給耶穌基督。而耶穌基督對於已婚或獨身的人而言,都是人類的至愛。」[12]

我們會在8月15日更新主業團給聖母至甘飴聖心的奉獻,如同我們父親在1951年在羅雷托的聖屋(Loreto)首次做的奉獻一樣。我鼓勵你們常常重複他提議我們念的短誦:瑪利亞至甘飴之心,為我開拓穩妥路徑!Cor Mariæ dulcissimum, iter para tutum! 也要請求聖母為我們所有人準備一條安全的道路:已獲得婚姻聖召的人,及以使徒獨身方式追隨耶穌基督的人。

幾天前,我有機會去到露德,在我想像中,前往所有獻給聖母的朝聖地,陪伴著你們一起,前往你們去的朝聖地。繼續把你們與我的祈禱結合在一起,為教宗,他的意向,和即將舉行的家庭主教會議祈禱。不久前,有些非主業團信友的人,對我說:「在主業團內的信眾非常敬愛聖母。」他們這說法非常正確,我們每個人必須竭盡己力,更加敬愛她。

我以深情祝福你們,

你們的父親,

+ 浩偉

[1] 梵二《教會憲章》65。
[2] 參閱:格前7:32-34。
[3] 聖施禮華《道路》27。
[4] 教宗庇護十一世《人類導師》通諭49 (英文版65),1929年12月31日。
[5] 聖若望保祿二世,「家庭團體」勸諭,37,1981年11月22日。
[6] 參閱:同上。
[7] 聖施禮華,家庭聚會筆記,1974年7月5日。
[8] 《天主教教理》2230。
[9] 聖施禮華,家庭聚會筆記,1972年11月28日。
[10] 教宗方濟各,公開接見,2015年5月27日
[11] 同上。
[12] 參閱《與施禮華蒙席會談》92。